关于做好科技教育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粤科教专委会(2021)第10号
各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科技教育专项课题的管理,做好科技教育专项课题的结题工作,现将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科技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并将课题成果附在报告书之后。
2.科技教育专委会组织同行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予以结题。
(二)提交材料(电子文档)
1.《科技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和《课题成果附件》,包括:(1)项目研究成果附件(成果是论文的,其电子文档为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等扫描件;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电子文档为著作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等扫描件);(2)其它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课题负责人须对自己提供的《结题报告书》和《课题成果附件》中每一部分涉及的基本信息、使用数据和文献、研究报告、论文等结题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2274808935@qq.com,邮件标题必须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例如,2019ybkt001+张三+结题报告。联系人:肖老师,电话:13632186795;。
(四)结题证书
经批准予以结题的项目课题,发放《科技教育专项课题结题证书》。
附件:科技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提取码:88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