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广东省科技教育名师工作室遴选的通知
粤科教专委会(2023)第9号
各位理事及各类科技教师: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要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为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打造科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加快提升全省科技教育教师队伍素质,推动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科技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四批科技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全省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研室从事与科技教育相关的在职教师、教研员。
2.第二批科技教育名师工作室经期满考核被评为“优秀”等级者自动成为第四批科技教育名师工作室,被评为“不合格”等级者不再接受申报。
3.同一所学校、幼儿园只能限报一个科技教育名师工作室(有不同学段的学校,每个学段可限报一个),已有科技教育名师工作室的学校、幼儿园不再增设新的名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一)工作室组成。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人,成员3-10人。工作室团队成员以主持人所在县区为主,可适当吸纳域外成员参加。
(二)主持人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业绩突出可放宽至中级);所在学校(单位)能够对工作室给予一定政策、经费支持;热爱科技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深厚的科技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功底;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经验。
2.附加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市级政府部门或者省级专业学术机构立项研究课题1项以上;
②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
③具有省特级教师、省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培养对象、省级教坛新星、市拔尖人才、市级学科带头人等称号之一;
④组织学生参加科技类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含学术机构)或者市级二等奖(政府部门)以上荣誉称号者。
3.负责单位科技教育管理工作的校级领导和区县级以上教研员,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室任务
(一)推出科技教育成果。工作室要积极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勇于探索,争取在三年建设期内形成较为突出的科技教育活动成果。
(二)师资队伍梯队建设。通过团队成员间的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合作,使“工作室”成为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开拓创新的舞台,促进“工作室”团队成员快速成长,为我省培养更多新一代科技教育名师。
(三)打造示范窗口。工作室定期组织科技教育活动,尽快形成具有先进性、引领性的科技教育范式,在本区域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
(四)推广科技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工作室”网上平台,丰富网络教育资源,建立网络研修社区,让优质资源辐射影响更多教师,造福更多学生。
四、管理办法
由广东省科技教育专委会和工作室所在学校共同管理。 对工作室实行中期检查和三年一次的周期性期满评价考核。由专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工作室及其主持人实行中期过程性检查和周期终结性考核,确保工作室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材料只收电子版,请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注意调整好版式),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dkjjy@163.com。
2.申报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30日。
3.广东省科技教育专委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委会将为工作室主持人授牌。
4.联系人:谢婕老师(13352870719)。
附件:广东省科技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提取码:a161)